1 / 1
台灣在總統大選中,有人提出母語回到家裡學,學校不提供母語教學。香港也出現了粵語不是母語,普通話才是的荒謬理論,而新疆也決定把維吾爾語退出學校。這些發展都可以看到母語的保護正受到質疑與挑戰。
臺灣在2018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保障臺灣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和臺灣手語的傳承,明文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多元文化的象徵。走了符合聯合國人權公約的價值方面來了。
但是在法院的實際運作中,如何調適「國家語言發展法」與法院組織法:「法院為審判時,應用國語」的配套問題,還有實際在操作中存在的問題,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Rti 中央廣播電臺
Rti 中央廣播電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