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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2月11日到12日短短24小時之內,針對「中配子女返台措施」的政策連四變,先是准予來台,後來又增加兩條件,之後又再限縮,最後在2月12日晚間的記者會上,宣布決定撤回決定,並說出「選了國籍自己承擔」這樣的話語。陸配子女返台問題涉及的法律規章很多,最重要的不是《國籍法》,而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戶籍法》、《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等多種規範。主持人許律師在節目中詳細介紹了目前相關的法律規定,並比較如果是外籍配偶的子女,相關的規定又是如何,也做了一些比較。
Rti 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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