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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調查,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自102年起涉嫌行賄立委,利用職權施壓經濟部官員修正公司法第9條規定,並於公司法修正後,施壓經濟部增資變更登記及負責人,回復原本資本額1000萬元及太流公司負責人為李恆隆的狀態。針對涉嫌行賄的立委,檢方在7月31日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立委陳超明、趙正宇、廖國棟、蘇震清及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與助理等63人,查扣新台幣920萬元現金。從7月31日調查局初訊、檢察署覆訊,8月2日檢方聲請羈押,8月4日臺北地方法院做出裁定,總計5天4夜,歷時53小時。而之所以排在8月2日開羈押庭,因為中間還要排律師安排閱卷。在這則短短的新聞報導中,透露出了好幾個跟法律息息相關的資訊。包括羈押、交保、立法委員的保護傘、律師在偵查期間的閱卷等,主持人做了詳細的說明。
Rti 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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