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聽眾提問:
兩位主持人好。我現在與配偶正在談離婚。我知道最理想的目標就是好聚好散。但談到錢,真的不容易耶。因為我對配偶的金錢財物狀況完全不瞭解,但這段婚姻以來,我為了家庭犧牲好多,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全心全意照顧家裡十多年。最近在新聞中,看到中國大陸福建省通過「婦女查詢配偶財產知情權」的規定,臺灣不知有沒有類似的規定?總不能因為卡在不知對方財產有多少,就被迫淨身出戶?
主持人許律師介紹:
一、從中國福建省「婦女查詢配偶財產知情權」談起
二、只有「妻」的財產知情權?是否有性別失衡的問題?
三、治標不治本的規定
四、臺灣離婚:如何知悉對方財產?
Rti 中央廣播電臺
Rti 中央廣播電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