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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謾罵是言論自由嗎?

  • 播出時間: 2024-05-30
兩岸法律信箱
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等人因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他們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5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請聲請人與關係機關等到庭陳述。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攝 112年12月25日 (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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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眾提問:

網友在網路上攻擊謾罵,屢見不鮮。我最近也遭到類似的事情,有網友利用臺灣ptt平台亂罵人「奶人鞋底」、「低B」,從他的用詞,我猜測應該是港人,但當我詢問香港律師時,律師告訴我,這種公然侮辱在香港沒有刑事處罰,但臺灣有,是這樣嗎?難道我要跨海去臺灣提告嗎?

許律師介紹:

一、公然侮辱在臺灣司法實際運作情形

二、侮辱辱什麼?--兩岸三地侮辱罪介紹

三、介紹公然侮辱最新的憲法判決

四、憲法判決後爭議並沒有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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