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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亞事件看言論自由與臺灣民主的自我防衛

  • 播出時間: 2025-03-30
兩岸法律信箱
網紅「亞亞在台灣」劉姓陸配(中粉色帽子)涉武統言論遭令離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25日陪同劉姓陸配在內政部前舉行記者會,指移民署濫權,要求即刻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現場遭意見不同群眾嗆聲,劉姓陸配隨後在警方戒護下離去。中央社記者王騰毅攝 114年3月25日 (圖:中央社)

從湖南嫁到台灣來的中國籍配偶劉振亞,育有2子1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在台依親居留。她在居留期間於網路社群平台抖音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在2024年5月間及2025年1月間上傳抖音的多部影片,被民眾檢舉有鼓吹中國武力侵犯台灣的言論,有危害社會安全之虞。

移民署約談後,認定劉女涉有違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等規定,3月12日處分廢止劉女的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許可再申請; 15日再命劉女應於文到翌日起10日內出境,逾期未出境者,由移民署強制出境,

劉女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劉女丈夫黃冠宏和子女等4人也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5日裁定駁回。

裁定指出,劉女言論包括「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陸武力統一台灣,已經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了呀」、「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等語。

法院認為,移民署認定經閱聽者觀覽、各類傳媒轉發後,已造成社會爭議四起,紛擾難平並升高各種對立氛圍,劉女言論顯有危害社會安定之虞,對公益有重大影響,則依法處分廢止許可、限期離境,於法難謂不合,並沒有一望即知的違法瑕疵,經權衡黃冠宏等人的利益,以及對於公益的影響,本件當以公益為優先保護對象。

劉振亞已於3月25日搭機抵達福州機場航廈後,即在多名佩戴口罩的疑似男女便衣人員近身陪同下離開,去向不明。

許律師介紹:

一、鼓吹戰爭非言論自由

二、 洞悉中國輿論戰的手法

三、其他配合中國統戰旋律的態樣

四、中配權益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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