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潘天慶律師和張妤安專員。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是在台灣同志權益運動中著力於法律工作的人民團體。去年5月24日下午4點,由司法院秘書長公布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沒有讓同性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與第7條平等權規範之意旨有違,於此範圍內違憲,行政與立法機關需要在兩年內修法,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同性二人得依現行民法規定登記結婚。這是台灣同志平權運動的一大勝利。在節目中,請參與此項釋憲的代理人潘天慶律師等二位來賨介紹了這個運動的思路和推動釋憲的過程。
Rti 中央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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