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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台灣法律進步檢視。今天介紹的是司法院大法官今年5月31日作成的釋字第777解釋,宣告刑法185-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規定,有兩個部分違憲:一、「肇事」文義指涉「非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事故」部分,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即日起失效;二、上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