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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嫌疑人接受偵訊的過程中,台灣的調查機關會告知權利:保持緘默、聘請律師和要求調查有利證據。大陸的調查人員則會告知權利與義務,也就是有權聘請辯護人等等,此外,也有如實陳述的義務。換句話說,緘默權和如實陳述的義務,是兩岸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知完全不同的方向。主持人許律師和北京的屈振紅律師,在節目中針對兩 ...更多